微核試驗方法原來是這樣的
更新時間:2022-03-22 點擊次數:2837
微核試驗是遺傳毒性研究的標準組合試驗之一,廣泛應用于食品、化工、藥品、農藥、飲用水等多種產品的遺傳毒性評價。與體內實驗相比,體外微核試驗更簡單快捷,避免了動物個體差異的影響,靈敏度高。體外微核試驗主要包括體外哺乳動物細胞微核試驗、人外周血淋巴細胞微核試驗、肝原代細胞微核試驗等。
體外哺乳動物細胞微核試驗是一種基因毒性試驗方法,用于檢測哺乳動物細胞在處理后是否產生微核。本試驗適用于檢測有絲分裂細胞在暴露于受試物期間或之后引起染色體斷裂和誘導非整倍體的能力。如果3H~6h短期治療的檢測結果為陰性或不確定,則需要進行無代謝激活系統的長期治療試驗,相當于受試物處理細胞1.5~2.0個正常細胞周期。
1、受試物
固體測試物質應溶解在合適的溶劑中并稀釋至合適的濃度。液體試驗物質可直接使用或稀釋至適當濃度使用。供試品應無菌并準備使用,否則必須確認儲存不會影響其穩定性。
2、細胞
可選擇倉鼠肺細胞系(V79、CHL)或卵巢細胞系(CHO)、小鼠淋巴瘤細胞系(L5178Y)、人外周血淋巴細胞系(如TK6)和原代培養細胞。推薦使用CHL細胞系或chl78l細胞系。細胞在使用前應檢查染色體數目穩定性和支原體污染。
3、測試方案的選擇
實驗分為兩種方案:使用和不使用cytob。
方案一:
細胞用待測物質處理后,在有絲分裂前使用cytob,然后觀察和分析完成有絲分裂的細胞(雙核細胞)的微核率。選擇人淋巴細胞時,推薦方案一,因為不同來源的細胞周期不同,并非所有細胞都對植物血凝素(PHA)有反應。
方案二:
在沒有cyb的情況下,用受試物質處理后觀察和分析細胞的微核率。如果有證據表明受試物干擾了cytob的活性,或cytob可能影響細胞的生長(如小鼠淋巴瘤細胞系),推薦方案II。
4、劑量
至少應設置3個試驗劑量。當供試物劑量至少為2~3時,可將最大劑量設定為最大劑量;當存在細胞毒性時,劑量范圍應為55%至5%細胞毒性至幾乎無細胞毒性。